農民工返鄉創業須“四有”
2015-06-24 14:22:00
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》,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。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,是經濟轉型的一種大勢所趨,其方向無疑是正確的,不過,要把好事辦好落實,幫助農民工創業,必須要做到“四有”。
具體說來,一者,要有一張“明白表”,于各大新聞媒體上掛出來,好讓回鄉創業者胸中有“數”,特別是財政、稅收、金融上的優惠政策,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告訴大家具體的“阿拉伯數字”,切不可讓人霧里看花;二者,有一個政府機構對此全權負責,也即大家常說的實行“首問責任制”,負責解答創業者的各種疑問以及做好幫扶工作;三者,地方上當有基礎設施上的“硬件配套”,其中當然包括路、電、水、網等,若能有相對集中的創業園區則更好;四者,要有人文、自然方面的“軟環境配套”,相關方面的政府官員“只有及時而高效的服務的義務,決不允許權力尋租而搞吃拿卡要”,特別是要維護好社會治安,同時盡可能地為返鄉創業者提供“水清清,天藍藍”的自然環境,以優化并改善創業的氛圍與環境。
在市場經濟環境下,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,如果地方能真正做到這“四有”,對農民來講是有足夠的回鄉創業的吸引力的。
來源:農民日報
作者:張傳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