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至10月,蘇瑞武在擔任二郎廟村黨支部委員兼會計期間,協助高村鎮政府從事國家征用土地補償款的管理和發放,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2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,非法獲得收益852.27元。(中國青年網12月1日)
大學生村官工作是十七大以來黨中央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,主要目的是培養一大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人才、黨政干部隊伍后備人才、各行各業優秀人才。2014年5月30日,中央組織部召開全國大學生村官工作座談會,進一步明確了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定位:一是培養了解國情、熟悉基層、心貼群眾、實踐經驗豐富的干部、人才;二是增強基層組織建設、促農村發展、讓農民受益。大學生村官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生力量,作為“村官”應該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。
然而,在現實生活中,面對來自家庭和個人的壓力,一些“村官”拋棄當初“帶領村民致富”的理想,而淪為挪用公款的“利己者” 。從四川省簡陽市一名25歲女大學生村官辜某在征地拆遷工作中,利用職權幫助親戚、朋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著物,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80余萬元,并從中獲取“回扣”,最終被判入獄5年;到安徽省渦陽縣大學生村官劉蕊拿了國家的危房改造費,而被捕;再到河南大學生村官蘇瑞武,挪用公款2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,非法獲得收益852.27元……這些鮮活的案例無不令人反思。究其原因,在筆者看來,這既有一些“村官”個人價值理念的扭曲,更有村級財務制度的缺失。因此,預防“村官”挪用公款,避免類似“貪污”事件再發,需要補牢村級財務管理的短板。
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,強化預決算管理。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,為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,理應建立一套完善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。每年初,要求各村及社區本著“依法依規、量入為出、以收定支、留有余地”的原則,在財政所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的指導下,結合本村及社區上年度收支計劃完成情況,并考慮本年度收支變化情況,編制全年收入、支出預算方案。年末,嚴格要求各村及社區搞好決算方案,報街、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批準后,由記帳會計做好年終決算收益分配。
創新財務管理模式,強化動態監管。一是可以實行財務“代管”模式,將村及社區財務委托街財政所代管,堅持街、鎮管錢不花錢,村民享有支配權,統一使用票據,有效加強會計監督職能,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,做到源頭預防;二是推行村及社區民主理財制,各村(社區)建立3—5人的民主理財小組,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召開理財會議,履行民主理財職責,審理各項財務收支業務,做到過程管理;三是簽訂干部“承諾書”,要求村及社區干部簽訂“承諾書”,明確規定責任主體,提高農村干部財務管理意識,做到責權分明。
“村官”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生力量,作為“村官”應該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,不該為私利而“貪污”。在新形勢下,避免“村官”挪用公款等類似事件再發,我們要做好預防工作,需要補牢村級財務管理短板。